本报记者朱磊
近年来,农民工的工作、生活状况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在今年两会上,如何更好地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成为了全国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据悉,政协大会目前已收到180余件提案关注这一问题。
“与农民工现象相伴相生的是不断凸显的社会问题。农民工进城,却未改变农民身份,未被城市认同接纳,他们处在产业的边缘、城乡的边缘、体制的边缘,由此产生就业、工资、子女再教育、社会保障、住房、文化娱乐、社会管理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在近日举行的“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委员作上述表示。
王俊峰认为,对于农民工问题,既要加强政府引导和调控,打破城乡分治,实施城乡统筹发展,又要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努力使他们享受与市民同等的待遇。
天津市美术家协会副主席王书平委员将关注的目光对准了新生代农民工。他认为,新生代农民工一般是指年龄较轻的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这些农民工正在逐渐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城市农民工的主要部分。”王书平说。
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委员对《法制日报》记者表示,尽管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持清欠的高压态势,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情况仍然存在。
针对农民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王俊峰呼吁进一步加大支持农民工维权的力度。
“要依法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土地等财产权益。”王俊峰表示,尽管农民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成本高、效益低,务工与务农收入差距大,但是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财产权益仍然是农民工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农民工就业受经济周期影响非常大,就业不稳定。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土地等财产权益可以使农民工在失业状态时得到有效缓冲。
为此,他建议明确规定在相对较长的时期内,即便农民工落户城镇,仍要保障他们享有原来的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财产权益。严格避免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农民工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此外,王俊峰还建议,制定明确的农民工权利维护和保障规章,各级政府机关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组织和职能部门,建立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领导各项农民工工作。鉴于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各级工会组织成立农民工工作部,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管理,了解诉求,多措并举;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乱收费等歧视性规定,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和完善对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律援助等工作,全面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如何更好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王林建议,应在工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农民工维权的渠道。此外,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如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推动落实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推行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制度;欠薪信息纳入银行诚信系统等等。
王书平则呼吁,应发展为新生代农民工服务的法律援助组织,帮助他们做好维权工作,提高新生代农民工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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