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3月11日表示,旗下结算所计划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实行新的标准按金和浮动保证金制度,在港交所本身这道“防线”的基础上增加“两道防线”,强化结算风险管理,提升抵御“大风大浪”的能力。
港交所在当天公布了结算所风险管理改革措施咨询总结,其中重要内容包括:实行标准按金制,要求结算参与者提供与其交易水平相当的按金,用于其“失责”时补偿损失之用;同时将目前实施的固定规模保证金制改为据市场波动而改变的浮动保证金制。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新的按金与保证金制度依据“用者自付”原则,增加了失责者承担的责任,降低了其他非失责者承担损失的机会,有助于加强对全体结算参与者的保障。
统计显示,香港股票市场发展迅速,每日成交额已从1992年保证金设立之初的日均30亿港元增至2011年的日均690亿港元,而相应的保证金规模仅从过去的1.05亿港元增至2.45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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