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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利润,你只还本金就是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16日05:30  重庆时报

  23岁的小陈家住奉节永安镇。因为借钱给朋友买毒品,他不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还被处以2万元罚款。

  “我不要利润,你只还本金就是了”

  去年2月21日,小陈的朋友小军跟别人约好一起贩毒。但小军身无分文,为了筹集资金,他找到小陈借钱,并承诺事成之后分给他利润。

  “这是违法的嘛!”小陈当场拒绝了,但他却又抹不开朋友的情面,于是答应借钱给小军。但他自己又没有钱,找舅舅借来2万元,交给了小军,并声称对方只要还本钱就行,自己“不要利润”。

  毒品藏在椰子里,还是露馅了

  借钱之后,小陈一直心神不宁。

  过了几天,见小军还没动静,害怕钱打水漂的小陈打了个电话。小军告诉他,自己进的麻古已经在运回奉节的路上了,等货一出手,就可以还钱给他。

  去年3月2日,公安机关在昆明的一家货运公司查获了小军购买的麻古,虽然这些毒品藏在椰子里,但还是露馅了。

  案发后,小军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得知小军出事后,小陈四处躲藏,直到去年8月才被抓获归案。近日,此案经重庆市检察二分院提起公诉后在重庆二中院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陈虽未参与购买、运送毒品,但明知他人真实目的还提供毒资,系共同犯罪,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

  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小陈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本报记者 孙子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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