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记者昨天获悉,“故宫大盗”石柏魁在得知上诉不加刑,还有可能改判减轻处罚后,就在上诉状上签了字。其上诉理由是13年量刑太重,请求法院判处三年以下刑期。石柏魁的律师黄长勇表示,在十天上诉期内他会将上诉状递交到法院。
据黄律师说,得知判决结果后,石柏魁的情绪波动不大,不过在看守所学习法律,他从不懂法到今天对法律规定有了一定了解。石柏魁自己也认为13年判得太重,如果这些展品是仿品的话就更冤了。
此外,石柏魁还详细询问了历史上前五次盗窃故宫为何有的判死刑、有的判无期。他觉得自己与前五次盗窃情形都不同。在确定上诉不会加刑,而且还有可能改判获得减刑的机会,石柏魁在上诉状上签了字。
黄律师介绍说,石柏魁上诉的主要理由是,被盗展品真假不定、价值不定,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上存在缺陷。另外适用法律也不当,根据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如果判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必须符合两种情形:一是数额特别巨大,而检方并无证据证明展品的价值在6万元以上;二是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对此最高院有司法解释,规定了8种情形,但石柏魁的行为并不在8种情形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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