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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 “血头”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2:10  北京晨报

  晨报讯(首席记者 王彬)昨天,海淀法院公开集中宣判一批非法组织卖血案件。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血头”张亮等5人,被海淀法院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刑。

  2011年8月,张亮、丁疆、谢贵宝伙同黄明轩等人通过网络等方式联系卖血人,并以指使卖血人冒充用血患者亲友的手段组织他人卖血。张亮负责中间联络和发放卖血款,被告人丁疆、谢贵宝负责寻找、联系卖血人。2011年8月,张亮等三人在海淀区某医院内,组织曹先生等4人卖血。当日,该三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时,被告人熊陈言、孙广鑫伙同黄明轩等人同样以网络招募的方式组织他人卖血。同年8月,熊陈言、孙广鑫伙同他人在海淀区某医院内,组织张先生等三人卖血,当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亮等5人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5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但被告人张亮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在量刑时应对其酌予从严。最后,法院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被告人张亮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分别判处被告人丁疆、谢贵宝、熊陈言、孙广鑫有期徒刑1年,并分别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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