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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0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印发《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规定在保健食品名称中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虚假性词意,如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秘制等词。夸大性词意,如灵、特效。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如药、医。人名,如华佗等。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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