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薄克国
本报通讯员 张 杰
杀人偿命与次生伤害
作为一名刑事审判员,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吕燕经办的大量刑事案件,多数是命案。
审理命案,就要一次次地直面血淋淋的证据材料,就要一次次地谛听受害人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在一次次感受生命的沉重、承受精神的压抑时,也让吕燕变得异常纠结。但是,吕燕清醒地知道,“以牙还牙、杀人偿命”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在当代法治的阳光下,当受害人的感性与法律的理性发生对立时,努力消融感性与理性之间的坚冰,是刑事法官责无旁贷的责任。
“围绕法、情、理,多做调解和疏导工作,无疑是消融对立情绪、抚平受害者身心创伤的解药。”吕燕说,犯罪事实本身对各方家庭都是沉重的伤害,而如何避免因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次生伤害”,是她办案时的首要着力点。
2008年6月,吕燕接手审理胶南渔民石某等四人故意杀人案。因为纠纷,石某驾驶渔船拦截、碰撞他人船只,导致对方渔船沉没,四名船员葬身大海,另有一名船员失踪。惨剧发生后,被害人的亲属及被撞沉船的船主、股东30余人集体上访,要求判处石某等人死刑。
吃透案情后,吕燕开始梳理调解工作思路:本案的受害人涉及6个家庭,原告人14人,最小的6岁,最大的75岁,既有老年丧子的父母需要赡养,也有幼年丧父的儿童急需抚养。承载着无言的重托,吕燕倾注耐心、爱心、诚心、公心和细心,分头调解或集中调解,从维护所有受害人利益出发,数次释法劝解,给当事人做工作,并组织当事人双方亲属面对面沟通,增进理解和谅解,终于使各被害人亲属与被告人方面达成了赔偿协议。
公正审判增强法治信心
从一名出色的书记员成长为优秀的女法官,吕燕在刑事审判岗位上已经历练了12年。特别是近10年里,她先后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0余件,出色地审理了青岛“马六案”、“佳世客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她所经手的一审、二审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因个人原因被发回或改判的案件,所办理的死刑案件,最高法院的核准率达100%。
2006年11月,青岛市民赵某驾驶“马六”轿车撞人,造成一对新婚夫妇双双丧命,一名保安受伤。此案被省内外媒体广为传播,舆论称之为“马六案”,民愤极大,悲痛中的死者家属要求判处赵某死刑。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主审此案的吕燕深知,这是一起涉及法律与情理等方面的敏感案件,同时还涉及法律导向等问题,不仅容不得有半点差错,还要用公正的审判来增强人们对法治的信心。
3月19日,面对记者,重新提起这个5年前的案件时,吕燕回忆说:“我们审理此案时,除了注重调解、依法量刑外,更重要的是选择了公开庭审,聘请法律界专家现场点评,600多名市民现场旁听,电视台现场全程直播,从庭审到宣判高度透明。案子宣判后,社会舆论戛然而止。”
问心无愧办铁案
从10年前接到法官任命书的那一刻起,面对刑事审判的“生杀予夺”,吕燕暗暗立誓:要让手中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问心无愧。
为了“问心无愧”,在每个案件庭审前,她养成了“三个多一份”的习惯,即“多一份静气”,阅读卷宗材料;“多一份勤心”,提炼审理报告;“多一份周密”,制定庭审提纲。
在审理青岛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制造、买卖枪支案时,吕燕发现此案有被告人27人,厚厚的63册卷宗摞起来,比自己的身高还高不少。她将每个犯罪事实的证据链制作成32张图表,撰写审理报告10万余字,确保庭审举证、质证、认证脉络清晰,又撰写了4万余字的判决书,使该案在事实、证据、程序上都办成铁案。
“既不能放纵了坏人,更不能冤枉了好人”是老百姓对法治的夙愿,更是对法官责任心的考验。2008年秋天,吕燕参与审理发生在青岛市黄岛区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合议庭全体成员反复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详实的分析论证后认为,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罪的孙某等五人,参与此案的证据不足,极有可能存在冤案。经过逐级汇报,公安机关加大了侦查力度,案情逐渐浮出水面,真正的元凶被绳之以法,并最终证实了他们的判断,冤案得以避免。
如今,吕燕不仅获得了“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十大女杰”等荣誉称号,以她名字命名的党员先锋岗“吕燕合议庭”,更是开创了全国法院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的先河。
吕燕表示,在未来的日子里,她将继续以“做人要正直,做事要对得起良心”价值观作为人生底线,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不懈追求,把法官生涯的每一步,都迈得更加坚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