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非法人体器官移植处交易额8倍以上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4:02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白鹏飞冯瑜)日前,省卫生厅印发《2012年山东省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主题为“严厉打击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的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一是依法查处医疗机构非法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行为;二是依法查处医疗机构及人员组织、参与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为非法人体器官移植提供配型实验、场所、设备的行为;三是依法查处器官来源不合法,未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开展器官移植技术的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获得人体器官移植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我省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做到案件查处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对发现的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将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有合法资质移植医院及医务人员到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