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毒驾”司机撞9车称大脑空白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4: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53岁的田某在吸食冰毒后,驾车在京沪高速公路上连撞9车。事发后,这一惊险过程在田某的印象中都“记不清楚了”。昨天上午,田某在朝阳法院受审。

  昨天,法庭上的田某看上去气色一般,两眼深陷。据悉,他从2009年开始吸毒,曾因盗窃、聚众斗殴被劳教过两年。

  检方指控,去年10月20日晚上6点左右,田某吞食苯丙胺类毒品后,驾驶本田小轿车在朝阳区京沪高速公路上行驶,先后撞坏“飞度”、“马自达”“奔驰”等品牌轿车共9辆。

  据悉,田某的车因前轮爆胎被迫停车,撞坏9辆轿车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

  事发后,田某在京沪高速出京方向道路内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田某驾车肇事缘于吸毒。

  昨天,庭审一开始,田某就认罪,他说:“我知道自己错了,我犯了法,很后悔。”

  田某称,案发当天他遇到些烦心事,又加之身体不适,就从衣兜里掏出朋友给的黄豆粒大的冰毒服食。3个多小时后,他驾驶本田车"迷迷糊糊"上了高速。

  庭上,田某称事发时的过程他都记不清楚了,也不知道撞了哪些车,连他的车子怎么停下的都不知道。田某还供称,毒品的劲儿上来后,根本控制不了自己。

  检方认为,田某在明知自己吸食毒品会失控的情况下驾车,主观上对自己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实际造成了9车损坏的后果,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相关链接

  人大代表呼吁“毒驾”尽快入刑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傅企平呼吁“毒驾”也要尽快入刑。傅企平称,去年的《刑法修正案(八)》已将醉酒驾驶列为犯罪,但毒驾的危害比酒驾更严重,而刑法并未对“毒驾”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傅企平还援引一项英国的研究称,“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傅企平认为,对毒驾的处罚严厉程度应高于醉驾。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