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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丢失手机遭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4: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晟)男子李某在酒店捡到一部手机,他发现手机内存放着一对男女的不雅照,李某联系事主以此相威胁进行敲诈。昨天记者获悉,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朝阳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9月17日,事主王某在朝阳区某酒店上厕所时不慎将手机遗失,该手机后被去酒店的李某捡到。李某拿到手机后并未联系事主,而是装在兜里带回家。李某在检查手机时发现,手机里存有一些事主的不雅视频和照片,手头缺钱的他决定以此要挟,敲诈事主。

  随后李某使用手机内存储的QQ号与事主取得了联系,并多次威胁事主如果不交付赎金,就把事主不雅照和视频发到网上公开,敲诈勒索金额从3000元一直涨到5000元。事主王某因担心与女友的隐私视频被公之于众,迫于无奈给李某汇款5000元并赎回了手机内存卡然后报案,警方根据李某提供的银行卡号查到他的相关信息,并在其住处将他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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