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头”张亮等人在宣判后被法警带出法庭。 本报通讯员李森摄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昨天,海淀法院集中宣判一批非法组织卖血案件,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分别判处“血头”张亮等人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张亮、熊陈言等5人组成团伙,在网上招募血源后,多次在本市著名三甲医院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现年23岁的张亮是团伙中的主要成员,曾因盗窃罪获刑;另外4人中有3人是90后。实际上,张亮等都是卖血团伙的下线,真正的大“血头”是一名外号叫“二哥”(在逃)的男子。“二哥”的手下约有百十余人,除了张亮等人负责组织卖血,还有负责监视的打手。这个卖血团伙中,“二哥”负责所有账目的结算,由他分配卖血钱。卖血者每卖出400毫升血液,家属要支付报酬1500元至2000元,但经过血头层层盘剥,最后落到每个卖血者手上只有350元至4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亮等5人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应予惩处。最后,法院以非法组织卖血罪判处张亮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分别判处丁疆、谢贵宝、熊陈言、孙广鑫有期徒刑1年,并分处罚金1000元。
宣判后,张亮表示不上诉。“组织卖血的事,我肯定不会再干了”,他说,自己父母早逝,弟弟在去年7月有了孩子,但是没钱养活,没有亲戚朋友愿意帮忙,他因为不懂法干上了这一行,“出来后我一定要谋个正当职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