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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琴园再发放公共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4: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张淑玲)西城区朗琴园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二度发放公共收益,且比去年增长近一倍。此举获得不少业主欢迎,也有业主表态称发钱是好事,物业应同时提高服务水平。

  3月19日中午,朗琴园嘉浩物业公司向全体业主发出通知,称自3月25日开始,业主可领取2009年度公共收益结余,总额为105万元,每平方米平均为4.035元。在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以现金方式返还给每户业主,也可以冲抵物业费。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去年就曾将2008年度公共收益58万余元返还业主(本报已报道)。这是入住10年来,该小区业主二度获得公共收益盈余。此次比上一年度发放数量上涨近一倍,超额47万元。“我们去年向大家发了后,很多业主担心不会再发了,我们这次又发了。”昨天,自发组织财务监督小组审计嘉浩物业财务账目的业主潘阿姨称。

  不少业主对能领取公共收益表示欢迎。“算下来能省两个月的物业费呢。”业主王女士称。但也有业主称物业公司应该真正提高服务水平,“像小区停车管理,折腾几次了,但治标不治本,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物业公司应该向业主检讨的。”一王姓居民称。

  昨天下午,该小区业委会秘书处称刚收到物业公司向业主发公共收益的通知,还没有向业委会成员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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