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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鼎、创富事件持续发酵 市金融局昨召开情况通报会 要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自查自纠
文\记者黄江洁
“我们原本希望在经济层面化解危机,有机会重组,但是现在情况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华鼎、创富事件持续发酵,昨天,东莞市金融局召集全市担保公司召开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情况通报会。
市金融局副局长刘伯仁通报了事件最新进展,并要求担保行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利用3~6个月时间自查自纠,纠正不规范行为。
华鼎、创富事件最新进展
两公司7高管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
“从去年底开始,我们就一直高度关注此事(华鼎、创富事件),但是从去年至今的情况来看,情况不是太好。”一开场,刘伯仁如此表示。
刘伯仁说:“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事件原因在于资金流动性困难加大,资金链断裂,导致发生多次有客户到银行、监管部门聚集的事件,提出不同的诉求。”他还透露,3月13日广州市公安部门已对此立案侦查,并带走了两家公司的7名高管“协助调查”。“原本我们是希望从经济层面化解危机,希望有机会重组,但是现在情况不是我们能控制的,接下来我们主要还是配合。”
刘伯仁介绍说,截至去年底,华鼎在东莞的在保余额为4亿多元,而创富在东莞的在保余额则不到1亿元。“这只是个大概的数据,初步情况。”刘伯仁表示。
手段揭秘
以高回报为诱饵签订委托理财协议
刘伯仁还在会上揭秘了华鼎和创富的两种主要操作手法:一种是以担保公司为平台,通过其控制的贸易公司、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同时开展第三方委托理财,占用被贷款企业的贷款资金。“早期是占用客户保证金,到后面比例越来越高,甚至基本上是借客户的名义来贷款,实际上企业并没有拿到钱。”
另一种则是以直接委托理财或借款的方式,直接使用非担保客户资金,违规从事资金拆借业务。“在东莞的华鼎、创富也有类似手法,而且他们占用的资金,主要也是通过与担保公司关联的贸易公司、投资公司进行拆借。”刘伯仁表示。
“其主要特点就是以高回报为诱饵,与企业签订委托理财协议。”刘伯仁透露,据掌握的情况来看,低的都有18%~20%的年息,而高的甚至达到4%~6%的月息。
“但是,华鼎东莞分公司和创富东莞子公司的资金大部分都被总公司和母公司抽走了。”那么广东华鼎和创富占用的资金到底去了哪里?对此,刘伯仁透露,两家公司主要通过典当行或投资公司进行“体外循环”,例如从事高息放贷、境内外高风险投资等。
问题
担保公司风险意识淡薄
监管法律法规“缺位”
针对华鼎、创富事件,刘伯仁认为存在几个问题。他认为,一是担保公司风险意识淡薄,“从担保公司成立至今,经营粗放等陋习长期存在,被短期收益冲昏头脑,漠视风险。”刘伯仁指出,个别担保公司唯利是图、急功近利,偏离了当初设立担保公司的初衷,损害了客户甚至社会公众的利益。
同时,刘伯仁也坦言,这与监管法律法规处于“缺位”状态不无关系。目前对于担保行业的监管只有《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两个办法,“监管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缺点,监管配备资源远远不够,对客户保证金、关联公司交易方面的监管缺乏手段。”
影响
银行或提高、收紧“银担合作”条件
“华鼎和创富虽然是个案,但我们必须正视,不能掉以轻心。若不能很好地化解风险,风险可能传到其他公司,危及整个行业、合作的金融机构,甚至危及东莞的金融稳定大局。”刘伯仁指出,对风险的认识不可只停留在表面,处理稍有不慎,到时银行可能会收紧或者提高合作条件。“其实之前已有个别银行这么做了。”
同时,刘伯仁分析认为,一旦有较大风险暴露时,不排除上级监管部门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清理整顿、专项排查等。预计可能会出现持续时间较长的整顿。
措施
担保公司限期纠正不规范行为
会上,各担保公司都领到了一份“担保公司自查情况表”,包括客户担保情况明细统计表等3个表格。
市金融局要求所有的融资担保公司“如实填写,不要有所保留”,并利用3~6个月时间自查自纠,将不规范行为予以纠正。“6个月后如果还出现类似不规范行为,我们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如果6个月不够,需要打份专题报告给金融局。”
金融行业是高风险的特殊行业,应把安全性摆在第一位,刘伯仁指出,“如果不能保证安全,如何稳健经营,发展壮大?”
他坦言:“大家都为挣钱我能理解,但赚钱同时能把企业做大做强才是我们乐于看到的,企业自身要强身健体,加强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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