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会期间看到这样一则报道:政府的有关监管部门对中国目前有多少“裸官”没确切的数字。这些年来党政干部一直在内部申报自己的财产,以及配偶子女的情况,政府的监管部门应该好好统计一下。
另一则报道也让人吃惊: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公职人员对“裸官”的认同度要高于公众,有38.9%的公职人员认为配偶可以拥有外国国籍,而公众对此的认同比例为34.2%。
这几年媒体报道的“裸官”出逃事件还少吗?庞家钰、周金伙、杨湘洪等等“裸官”将自己的配偶子女在外国安顿妥当后,疯狂地招财纳贿、损公肥私,把大量非法财产逐步转移至境外,时机适合就抽身外逃。普通老百姓都有觉悟痛恨这些外逃的“裸官”,为何我们的公职人员中居然有如此多官员同情、认同“裸官”现象存在?部分公职人员对“裸官”的危害认识十分不足。当然也有这样的公职人员对“裸官”的状态十分羡慕,自己也希望有朝一日成为这样的“裸官”。
因此我认为必须对“裸官”现象给予极大的重视。我们的制度有没有对“裸官”形成足够的限制力和威慑力。公职人员,特别是一些高层的官员,他们的财产、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情况绝对不能局限于内部监督层面,必须公布于众,在阳光下接受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
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的法律都明文规定,公职人员不得拥有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住权。因为公职人员与本国的人民同呼吸共命运,这是最自然的政治伦理和最基本的政治道德。让我们认真想想一下,作为官员已经将自己最亲近的人、配偶、子女都送到了国外定居,他们对国家、人民还能有多少政治忠诚可信任呢?
中国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我想不应该在这方面有“特色”——允许“裸官”的存在。中国不缺人才,我们不需要“裸官”,也不信任“裸官”。
上海 孙渝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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