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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狼患”请少些血腥的味道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1日06:21  东方早报

  3月19日下午4时40分左右,山东警方在枣庄滕州击毙了一只大灰狼。而在此前6天内,枣庄共发生了7起疑似狼伤人事件,其中还有一位62岁的老太太被疑似狼的动物咬死。

  狼已伤人,狼患必须得除!按照枣庄市林业局的相关人员的说法,“狼虽然是省重点保护动物,但是保护级别低,只要是狼的出现威胁到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场击毙的行为也可以理解,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此一说,给打死那只狼找到了依据。

  只不过,在除狼患的时候,可否少些血腥的味道。伤人之狼虽可击毙,但打死的那只狼还未确定是伤人之狼。正如有人所说,完全可以采取麻醉枪将之制服,然后再作处理。可惜,在对付那只大灰狼时,没有采用这种更为人性化的办法。其实,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2011年12月26日,安徽芜湖赭山公园一只东北虎出逃遭特警射杀。事发后,当被问到为何不用麻醉枪,负责人称全省动物园都无麻醉枪,警方也无警用麻醉枪。打死一只狼也许来得快,更省事,但我还是期待用更为人性化的方式处理突发事件,对生命多一丝敬畏。

  报道中有一图片:一头倒在地上的狼和一摊血,背景是围观者的笑脸。这又让人生出一丝丝的悲凉。当人们向狼复仇,将之打死,真的就那么快意?如果说真没有更好的办法,非要打死狼,那请在报道中也少一份血腥的味道。

  江西湖口 王玉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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