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邹娟
上海不少中小学、幼儿园都有自己的家委会,不过,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发布的有关调查报告显示,六成家长不知学校是否有家委会。
教育部要求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家委会的成立要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在自愿的基础上,选举出能代表全体家长意愿的在校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可以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家委会要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
记者采访获悉,本市大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都已成立“家委会”,有的已经成立近10年,有的还有专门的选举章程、义务责任等。
不过,上海市教科院普教所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对于学校“有没有设立家长委员会”的问题,接受调查的家长中32%认为有,表示没有的占9%,约六成家长不清楚有没有。
对于家委会的职能,约有五成的家长表示不清楚,但仍有约三分之一的家长认为,家委会的最主要职责应集中在“征求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学校反映”、“帮助家长了解学校”、“帮助学校联系和组织家长活动”等三方面。还有13%的家长认为家委会应该具有“请家长帮助解决办学中的具体困难”、“让家长参与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等两项职能。
调查还发现,不少学校的家委会作用很局限,发挥家委会在参与学校管理方面的作用,仍存在不少障碍性问题。比如,28%的家长觉得缺乏相关知识,21%的家长表示没时间,19%的家长干脆说不愿意,17%的家长认为学校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家长参与管理,还有一些家长对参与管理没信心或认为校长教师会不太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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