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关注的“聂磊涉黑案”主案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32人受审,被告人聂磊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有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各被告人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外,其他人员分别被判处二十年以下、两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起,被告人聂磊以狱友、邻居、亲戚等关系,先后纠集被告人姜元、卢建强、史殿霖、王群力等人成立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开办红星游乐城、福满多娱乐城等游戏、赌博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1998年后,聂磊等为维护组织利益,扩张势力范围,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进入开办的实体,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是组织、领导者。
十多年来,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昨日16时05分,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聂磊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妨害公务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窝藏罪十项罪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此案的其余分案将于3月底前分别在青岛市的市南、四方、李沧、崂山、城阳五个基层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充当聂磊“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将另案审查处理。另据媒体消息,已有30多名“保护伞”被查处。据人民
聂磊十宗罪
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 故意伤害罪 组织卖淫罪
开设赌场罪 寻衅滋事罪 强迫交易罪 妨害公务罪
非法买卖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 窝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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