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亳州市涡阳县城到高公镇前李村一共30多公里,这30多公里的回家路,18岁的小黎(化名)至今还没有走完。3月11日下午她踏上回家路,遭遇歹徒、被殴打遗弃。当地警方发现后,将她当成流浪女送走,地方民政部门的司机再度将她遗弃。直到太和警方发现她,她才得到抢救。然而两个昼夜的折磨,让她至今处于生死边缘。(山西晚报报道)
这是何其反讽的一幕。就在几天前,关于“美国人的马”和“日本人的自行车”,还作为我基层警察作风优良的佳话上演:美国人龙安志在度假村养的两匹马跑丢后到北京雁栖派出所报案,2名警察当天奔跑20余公里就将其马匹找回;日本人在武汉丢失了自行车,当地警察三天就破了案。中国网民对这两件事耿耿于怀,就是怀疑中国公民是否能够享受到同样的待遇,现在亳州的遇袭女被二次抛弃,恰恰触动了这根敏感的神经。
做这种对比,无意于挑拨什么“民族主义神经”,只是想强调:公共权力在运行的时候,必须持有平等、敬业、认真谨慎等一些基本的“职业心态”;而不是只有被高度关注了,被领导批示了,或者涉及“国外友人”了,才从内心里当一回事儿,重视起来。有网民指责:如果说拦路的劫匪让人愤慨,那么当地高公镇的警察和民政办,恐怕比劫匪更加可恨。这种愤怒,正因为作为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被赋予了特殊的伦理要求——作为警察也好,民政部门也好,如果你因为某个公民的“身份卑微”就漠然草率的处置;而且你非不能也,乃不为也,这显然是最不能容忍、最令人气愤的地方。
根据最新报道,目前两名警察和一名协警已经被调查,民政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已经被停职,检察机关也已经介入调查,当地在解释的时候作出定性,这是“个别民警的不负责任,个别工作人员的不作为,造成了严重失误!”我们当然知道能做出这种事儿的,是“个别人”;但不能将其只作为“偶发失误”,就是因为这种漠视职责、躲避推诿的心态,这种不被关注做工作时就虚头虚脑、冷漠无情的状态,绝对不是偶然的状况——再问一句,如果不是女学生,如果真的是流浪女,这样抛弃处理就不是“失误”?
在一个正派的社会里,公平和正义的阳光,必须要无差别体现在每一个角落,照到每一个人身上的,如果有差别,可以“选择性执法”,就难言正派。就在同日媒体上,还有一则“3万成都网友因一只狗得了犬瘟献计献血”的报道,我们不能说这个社会里大家都没有爱心,但爱心是需要汇聚的,也是容易被冲刷的,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责任驻守基本的道德底线,以身作则地驻守正派与公义。遇袭女二次被抛弃的丑闻,会灼伤社会的公德与爱心;如此冷漠荒唐的失职举动,会羞辱正派社会的伦理基础。我们常说,职场上的人必须要有“职业心态”,敬畏自己的工作,不消极懈怠;在当下中国,对于公职人员或许更迫切需要倡导这个概念——莫要说高于群众的思想道德,最基本的职业心态你“有木有”,你的行权方式和用权伦理,是不是离生产“抛弃公民”之类的丑闻并不遥远?(毕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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