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3月20日电 记者徐伟 实习生李春光 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获知,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继续审议。
为规范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管理,保护土地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加以细化,规定重庆市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为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并为其复印资料提供便利。
申请土地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购房人虽付清了全部购房款,却因开发商消亡而无法办理分户权证。对此情形,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新增规定,商品房已办理初始登记、预售合同备案登记或者预告登记,并且交清了全部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消亡且未按照约定申请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可以由购房人单方申请登记。
此外,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还在附则中新增加规定,明确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具体办法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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