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市政府办公厅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4月2日至4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日(星期一)、4月3日(星期二)。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综合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