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3月21日电(谢军 廖磊徐金波)长江海事局在全线3000余名执法人员、10个分支海事局和58个海事处,全面推广运用现场执法记录系统、政务受理监控系统和行政执法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三大利器”,全程记录现场执法和业务办理过程影、音像,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现场执法过程监督,提高科技反腐水平。
据长江海事局纪委书记章世国21日介绍,现场执法记录系统是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使用的具有录像或者录音等功能的便携式执法信息采集设备。政务受理监控系统是指利用视频监控对政务窗口业务受理情况进行录像的监督方式,两系统自5月1日起全线推广。执法满意度电子评价系统包括现场执法评价系统和海事政务评价系统两种,行政相对人能利用这一系统对海事执法及政务办理情况满意度进行评价,自7月1日起全线推广。
长江海事局规定,在现场执法整个过程中,除因涉及个人隐私,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停止、因恶劣天气无法使用、因设备突发故障,以及其他因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这四种特殊情况外,一律应当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中途不得关闭,且执法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六个月。在政务中心工作时间,除因停电或者出现故障等原因致使电子监控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外,一律应当使用电子监控系统对政务受理情况进行录像,且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现场执法记录和监控记录将由专人定期妥善保存,不得进行人工编辑或者修改。
章世国说,三个系统的使用将起到全程监督和重要的证据收集、保存作用,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察,增强执法“透明度”,解决取证难的问题,全面保护执法者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在长江海事系统,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海事人员有3000余名,平均每天检查船舶1000余艘次,船舶签证近400艘次,查处海事违法案件30余件,海事管理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风险较大。另外,在执法过程中行政相对人暴力抗法、恶意诬告投诉等事件也时有发生,但由于水上取证难度较大,往往也给海事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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