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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将被究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7日04:10  舜网-济南时报 微博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日前,中央纪委印发《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遵照执行。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对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追究责任。

  在中央纪委印发的《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释》中,违反《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违反《若干规定》第五条第六项的规定,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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