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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老朋友家中叙旧,却因债务纠纷将对方杀害 花甲男子一审领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8日02:00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李洁)因债务纠纷,性格孤僻的花甲老人陈志祥竟将朋友鲁某杀害并分尸。3月26日,兰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志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宣判后,陈未当庭表示上诉。

  2010年7月31日,家住红古的宋某在河边一大桥下发现一个编织袋,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两条人体下肢,惊恐之余赶忙拨打110报警。顺着血迹,警方一路跟踪至当地某煤矿厂家属院的5号楼门前,并确定该楼305室的独居男子陈志祥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14时45分,警方将陈志祥抓获。现年60岁的陈志祥系某水泥厂的职工,退休后一直靠贩卖水泥为生。据其交代,2010年7月27日12时许,陈志祥约朋友鲁某前往家中叙旧,其间二人因债务纠纷发生争执,陈志祥便将鲁某杀害后分尸丢弃于街边与河岸边,并将现场清理。2010年9月3日,兰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陈志祥批准逮捕,并于2011年5月19日对陈志祥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年底,该案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时,陈志祥不但当庭否认了分尸的事实,甚至连杀人一事也全盘推翻,还当庭爆出杀人分尸另有其人。据陈志祥在法庭上称,早年间他从上海来兰,因为语言不通,性格一直很孤僻,两任妻子都相继弃他而去,因此,鲁某成为他屈指可数的朋友之一。事发当天,鲁某携一壮实男子一同吃酒,席间鲁某与该男子发生矛盾,壮实男将鲁某杀害分尸,并威胁陈志祥不许报警,否则下场一样。面对陈的说法,公诉人当庭播放了案发当天的视频资料。据影像资料显示,当日陈志祥与鲁某一同出现在小区,身边并未携“壮实男”。而当法官问起“壮实男”的体貌特征时,陈志祥却吞吞吐吐,一再表示“脑子不好,记不清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志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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