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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大型犬得靠罚得狠 市民提议像抓酒驾一样

  市民 抓得严罚得狠,才能有效果

  随着气温回暖,市民外出遛犬现象又开始增多。虽然市公安局在上个月召开会议,决定在市内四区和崂山区范围内对禁养犬和流浪犬进行集中整治。可是市民也有对策,你来查,我就把狗藏起来避风头。市两会期间,流浪犬、禁养犬扰民、伤民的问题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记者就禁养大型犬一事咨询了一些市民,他们多认为狗的主人不会主动把狗送人或交给收容所,“好多大型犬都是名贵品种,有的上万元,狗被民警带走,主人能不急吗?”住在浮山后二小区的王先生说,除非实行高额罚款,否则根本不可能杜绝大型犬扰民、伤民事件。

  “养狗的人都知道三四月份要集中查处禁养犬,早就把狗给转移到其他地方了。”住在闽江二路的姜先生说,他们那栋楼有个老太太养了只德国牧羊犬,“上个月有人到小区查狗,人家早早把狗送出去避风头了,等查得不严了,狗就被接回来了。”

  另外,一些曾经被狗咬伤过的人希望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家住城阳区的陈女士一个月前被拴在路边的一只狗咬伤了,至今狗的主人也没有赔偿医药费。在崂山区上班的徐女士则被路边的流浪狗咬伤,自己花了5000多元医疗费。让她郁闷的是,《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中对流浪狗咬伤人后,由谁来承担责任等问题未作出明确规定。

  3月28日,记者与一些养狗的市民交流时发现,他们对青岛市的“打狗行动”有意见。“我们家的苏牧根本不咬人,凭什么因为它体型大一些就不让养了。”一位刘大爷说,“买狗花了那么多钱,不让养了,至少得把买狗的钱给我。”

  从来没养过狗的朱女士说:“政府应该组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养狗人家里做工作,鼓励养了禁养犬的居民主动交出狗狗。”市民王先生则认为要把禁养大型犬落到实处,就得严抓严罚。“从总体来看,养狗不仅扰民 、伤民 、影响市容,还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所以只能采取强制措施,让民警开车上路,看到就抓。要么把狗留下,要么人和狗一起被带走。就像查酒驾一样,严抓严罚才能有效果。”记者 关玉

  公安部门 整治有难度,市民仍可举报

  3月28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月份开展针对禁养犬、流浪犬的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民警将居民小区、公园山头、道路广场等区域列为重点巡查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饲养禁养犬等违法行为。

  目前市民对禁养犬自行处置的期限已过,对拒绝自行处置的,公安部门将依法收容犬只。对于流浪犬、大型犬伤人事件,尽快进行处理。记者了解到,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乱跑的流浪犬、大型犬的数量明显减少。市民若看到流浪犬或发现私养禁养犬的现象,可以拨打电话举报:市公安局市南分局66575076,市公安局市北分局66575550,市公安局四方分局66576115,市公安局李沧分局66576565,市公安局崂山分局55580091。

  “整治有一定难度,抓禁养犬的过程中,有个别市民会阻挠,有的市民称自己养禁养犬很多年,有了很深的感情,并称会自行处理。也有市民得知民警上门处理,将门反锁。遇到这样的情况,民警只能先说服教育,再强制执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 李玮

  代表委员之声

  市人大代表、民进青岛市委秘书长:林光琳

  狗是人类的朋友,关键在于怎样让它们与人和谐相处。养的狗伤了别人是件很不好的事,需要寻求一种合理的处理办法。做事要有规矩,规矩就是用来遵守的,如果大家对规矩视而不见,就需要从方式方法上改进。

  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青岛市委员会副主委:赵高潮

  “养狗已经成为一个影响市容的严重问题,狗患问题存在已久,可是近年来不但没抑制住,反而越来越多。不文明养狗就像抽烟一样,自己舒服了,却给别人带来了危害。狗患是不和谐的社会现象,治理狗患不仅要靠市民自觉,更要有法律的约束以及落实的途径。要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监管压力,如果要养大型犬必须在单位、社区登记,上升到工作层面,如果一旦出了问题直接由上级领导或社区负责人追责,只有先礼后兵,并行治理,才会切实可行。只有政策没有落实路径,治理就是空谈。 记者 郝春梅黄默宫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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