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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邀人民监督员对匿名举报复议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31日08:06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讯 通讯员李德雨王卫东匿名举报不立案的案件线索,如果长期不反馈处理结果,可能会导致群众对检察机关产生误解。为此,山东省曹县人民检察院将其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结合起来,由人民监督员代行匿名举报人的复议监督权。这样一方面使自身执法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另一方面也使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权得到保障,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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