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舒俊 通讯员 夏检
“阿萍”,女,萧山人,24岁,高中文化,家庭条件一般,萧山一家超市的出纳,月工资2000元左右。
“阿萍”喜欢名牌,身上有两只“苹果”手机。她还喜欢追星,去上海看周杰伦演唱会,住的房间每晚2000多元。还掏钱请同事们去外地玩。
2011年12月3日,“阿萍”没有去超市上班。超市负责人打她手机,关机,负责人报警。就在同一天,“阿萍”自首,承认自己侵吞超市钱款。
“阿萍”所在的这家超市,共有3个收银出纳员,主要工作是给收银员兑换零钞,把前一天营业收入结缴银行,以及保管备用金等。其中“阿萍”保管着备用金的大部分。
“阿萍”交代,自己第一次挪用备用金,是在2010年的5月份。当时她想买只新手机,没钱,就从备用金拿了一部分钱出来,想等发了工资再补回去。
等工资到手,她很快就用光了,又想着下一次发工资再补,拖了一次又一次。后来,她胆子越来越大,开始频繁挪用备用金,直到2011年11月中旬,被超市方面发现。
据了解,“阿萍”共侵占超市资金达56万余元,基本被她挥霍光。因涉嫌职务侵占罪,“阿萍”被起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