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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继续对机动车实施限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3日02:49  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4月2日电 记者张景华从北京市交通部门了解到,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北京空气质量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交通出行效率,北京将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从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0日。

  据悉,在此轮限行期间,机动车尾号分组方法、轮换周期、限行范围和限行时间保持不变,限行措施仍然遵循机动车每日按尾号限行、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每日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等内容不变。同时,对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交通管理措施维持不变,非北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进入五环以内。

  从2008年10月11日开始,北京连续实施了三个阶段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对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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