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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依伯猥亵儿童 被判3年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06日08:04  海峡都市报 微博

  

   N本报记者 周德庆 通讯员 融法

   本报讯 3月26日,福清法院依法宣判一起猥亵儿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2011年8月28日上午,被害人小言(化名)到85岁的被告人颜某家中玩耍。小言的智力有缺陷,其父见女儿的自行车停在颜某门外,便进来寻找。光着身子的颜某在卧室门口称,没看见小言并准备关门,但此时赤裸的小言却从他身后跑出来。小言的父亲当场报警。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颜某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颜某犯罪时已满75周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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