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仇日红 通讯员邓唯、谢金)得到沙井街道步涌夜市的承包经营权,宝安人江某辉并不满足,为获取更大利益,他纠集多名“得力助手”借村委之名义,强行向步涌市场及周边商贩按月或按天收取“保护费”,对抗拒交费或不服从管理的商贩动辄进行恐吓、威胁。短短四年,以江某辉为首的欺行霸市团伙竟以此隐蔽手段非法敛财达70余万元。
按照“三打两建”工作部署,宝安警方深入侦查取证,于近日将该团伙一网打尽,将四名嫌疑人绳之以法,还步涌市场以正常的经营秩序。
接到线索后,民警穿着便装扮成下班后买菜的市民,深入步涌市场对小商贩进行走访调查,搜集证据。经过连续两周的暗中走访,派出所初步掌握了收保护费团伙的基本情况,该团伙长期活动在步涌市场及市场周边,假借村委名义向小商贩们强行收取保护费。
通过在步涌市场蹲点,一个外号叫“老朱”的湖北人引起了专案组的注意,“老朱”每天都骑着一辆红色男装摩托车在步涌市场及周边转悠,挨个收取市场及周边小商贩的“摊位费”,无论刮风下雨一天不落。经过向小商贩了解,“老朱”收取“摊位费”分为“月费”和“日费”两种方式,“月费”就是按月向每位摊主收取150元至300元不等的费用;“日费”就是临时收费,每天向各摊主收取5元、10元不等的费用。小贩们还反映,姓朱的男子从2008年开始就活动在步涌村,其后向小商贩们收取“摊位费”至今。
掌握了“老朱”的情况后,专案组民警顺藤摸瓜,发现“老朱”的所谓“靠山”就是步涌市场的夜市承包人江某辉(男,43岁,宝安人)。2007年5月,步涌村委在步涌市场内划出一块空地建成步涌夜市,江某辉取得承包权进行经营。但江某辉得陇望蜀,并不满足于到手的“蛋糕”,暗中“招兵买马”,以招聘“工作人员”的名义纠集了朱某忠(即“老朱”)、江某坤(绰号“肥猫”)、江某潮等,巧立名目,假借村委名义向步涌市场及周边的所有小商贩收取保护费。
经过审讯,四名嫌疑人交代,从2008年至今,该团伙累计收取保护费涉案金额达到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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