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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清溪 孩子溺亡谁来担责引争议
目前警方正进一步协调中
清溪镇九乡村一口哺育了十几代乡民的300年古井,前不久却无情地吞噬了一个年幼的生命。孩子溺亡到底由谁负责?家长认为古井长期没有专人看管,周围的安全防护及警示标志都不到位,因此涉事村委会应负主要责任。
面对记者的来访,涉事村委书记等负责人却逃避回应此事。律师称家属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要求涉事村委会承担相应责任,当地警方则对此事在进一步协调当中。
文、图/记者董哲
(报料人:佚名 奖金:80元)
惊心:百年古井现童尸
昨天下午,记者闻讯赶到事发的古井旁边,石砌的围墙口已被“封禁”,墙体周围上新挂了三张内容相同的“警示牌”,上面写有:“水井水位深,请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在水井边玩耍,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据附近居民周先生介绍,3月26日下午2时20许,他妻子出门时看到古井里浮现了一具小孩尸体,当即和周围村民一起将孩子从水里捞起来。“捞起来时女孩已经窒息。”
周先生称,事发古井已经有300多年的历史,前些年该村对古井进行整改,井边新挖了一个水池与井体相通,整改后水池边修建墙一直都没有装上铁门,孩子就是在新挖的水池里淹死的。
事件:妈妈上厕所幼童溺亡
据介绍,淹死的女孩名叫祝诗文,今年4岁半。事发当天13时许,孩子的妈妈黄女士将小文带到离家门不远的地方玩耍。
据黄女士介绍,看着孩子向球场方向走去,尿急的她急忙跑回家里上厕所,但是上完厕所后赶到球场的黄女士惊奇地发现,孩子失踪了。“我立即跑到小文经常玩耍的地方寻找,都没找到她,看到多人在水井围观,跑过去才发现小文溺水了。”黄女士如是说。
村委:负责人逃避回应事件
孩子在村集体的百年古井里淹死,到底该由谁来负责?据家属祝先生介绍,孩子死后,他曾多次与村委会交涉,认为孩子死在村集体的井池里,村委没有做好井池边的安全防护工作,导致孩子私自在井边戏玩时淹死,该村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随后,记者来到当地村委会采访,记者说找村委会负责人了解村中水井儿童溺亡一事。一男子称,村委会负责人去镇政府开会了。记者紧跟着该男子上楼,在该村委书记办公室里,另一男子问记者有什么事,记者表明来意后,该男子表示,书记正在谈合同,请记者到外面等候。原来,先前在楼下遇到的男子就是该村委书记。记者随后一直在当地村委会会议室等待回应,但始终没有人出面解释事件。
昨天下午,记者还就此事咨询了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元龙,张律师表示,当地村委会对于古井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事发地点也没有张贴明显警示的标志,因此涉事村委会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具体的责任划定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此类事家属理应获得三成左右的赔偿。
另外,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警方对此事正在调解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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