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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在“抵押”中不能买卖过户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1日05:30  重庆时报

  市民曹女士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

  我的房子2005年已经按揭结束,房产证也早就拿到手了。但当时房产证上有我小姑子的名字,现在她准备将房产证过户到我丈夫头上,结果一去办手续才发现,原来我的房子这么多年还属于抵押状态,不管是变卖还是过户都不得行,这怎么办?

  本报记者 周涛:曹女士10多年前在九龙坡白市驿买了一套新房,当时想着把小姑子的户口迁为城镇户口,所以在房产证上多写了一个小姑子的名字。事情过去了这么多年,而曹女士也在2005年的时候完清了房子的贷款。看着丈夫从银行取回房产证,曹女士一家人还高兴地出去喝了两杯。

  过了7年才发现还在抵押中

  就在前几天,曹女士的小姑子也打算买房子了,可曹女士家的房产证上有她的名字,所以小姑子再买房的话就是二套房,在利息等诸多条件上都会受到限制。为了便宜购房,小姑子准备把房产证过户给曹女士一家,可当她们一起到房管所咨询时才发现:这么多年了,房子还处于被抵押状态。

  房管所的工作人员说,曹女士一家曾在贷款时将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而还完贷款后并没有在房管所消除房子被抵押的记录,所以现在这个房子不能进行变卖和过户。现在,曹女士想要消除抵押记录,就必须拿自己的贷款抵押合同去办理,“可事情都过了7年了,那份合同早没了。”

  房产证上有个“他项权”可别忽略了

  贷款还完都7年了,怎么房子还不是自己的?昨天就这事我们询问了九龙坡房管局,房管所的同事告诉我们,房子被抵押后,房产证的他项权这一项会被注明“抵押”,即使人们在还完房贷后也必须到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注销他项权里面的“抵押”,否则这套房子仍然会处于被登记状态。只有他项权被注销,才能行使房屋的其他权利。

  “那时候我老公去银行领回房产证,并不知道还有个他项权。”曹女士说,不知道是银行忘了告诉他,还是他们没放在心上,她想用自己的经历告诉还在偿还贷款的购房者们,以后办理手续时不妨问问银行,自己是否需要去房管局注销他项权。

  按揭买房的人请注意

  不是还完贷款就万事大吉了

  昨天,我们咨询了中国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说,产权证正本抵押给银行后,按揭有两种情况:

  一种最简单的情况,购房者还完了贷款后直接联系银行办理手续,一般情况下客户只需要带着购房者的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就能办理,并取回自己的产权证。

  第二种情况稍微复杂点。根据开发商当时与银行的约定,除了重复上面那个过程外,有时购房者还要进行一个撤消抵押登记的程序,便是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银行或者购房者拿着还贷结清的证明前往房管所撤消抵押登记。

  但是,不同的银行和房管所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这个得视情况而定。

  业内人士给曹女士的建议:

  中国银行建议,曹女士再找当时办理贷款的银行开具一份贷款结清的证明,或直接到银行,让他们出面去房管所办理他项权注销程序。

  注销房产“抵押”的两种情况

  情况一:

  产权证正本抵押给银行,客户带购房者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到银行办理,取回产权证

  情况二:

  根据开发商当时与银行的约定,重复情况一过程外,有时还需要银行或购房者拿着还贷结清的证明前往房管所撤消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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