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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简单的盗窃案背后不寻常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1日06: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张仁平 林丽 曾坤锋

看似简单的盗窃案背后不寻常

  该院未检科干警向社区矫正对象赠送励志书集

  【福建:福清市检察院】

  【定格】她为什么这么小就已为人母?本该在家哺乳孩子的母亲,为什么出来偷盗?带着一连串疑问,办案检察官来到看守所

  “检察官叔叔,我回家一个多月了,都安心在家带孩子,今后再也不会做违法的事了。谢谢你们给我的帮助,我一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3月23日,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接到一个来自江西的电话。打来电话的是李某,她是福清市检察院曾经办理的一桩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2月13日,这是一个让李某永远铭记在心的日子,这一天,她被检察院宣布不起诉的同时,还拿到了4000元救助金。“我一点都没想到,检察院对我宽大处理,还雪中送炭给了我救助金。”离开福清踏上返家汽车的那一刻,李某眼中闪着泪花。

  2011年12月15日,福清市检察院未检科受理李某盗窃案。一星期前,李某坐车来到该市三山镇东埔村,看到一座房子门没关,便心生贪念进去偷东西。得手后,正准备翻墙逃走的时候被发现,人赃俱获,共计窃得外币、首饰等折合人民币2927元。

  这起看似简单的案件,未检科办案人员却发现了其中的不同寻常之处。李某,从江西只身一人来到福清,作案时年仅16周岁,却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长女1岁零5个月,次女5个月。为什么这么小就已为人母?本该在家哺乳孩子的母亲,为什么出来偷盗?带着一连串的疑问,办案检察官来到了看守所。讯问室里,李某断断续续地回忆起往事。

  原来,李某老家在河南,她14岁时,在东莞打工的母亲为其联系了当地一所学校上六年级。2009年6月的一天,她偷了家里的钱跑到网吧上网,没几天就把钱花光了。她不敢回家,担心回去会被母亲打骂,于是,她跟着也在东莞打工的龙某回了江西老家。此后,两人同居,也就有了孩子。家庭的困境让她萌生了到外打工的想法,2011年9月,李某把孩子留给龙某姐姐照顾后独自一人到了福清。可惜,工作还没找到钱却快花光了,无奈之下,她想到了偷!两次盗窃未遂被治安拘留后,身无分文的她再次铤而走险……“我很后悔我的行为,我想我的女儿……”话还没说完,李某已失声痛哭。

  “李某刚刚16岁,自己还是个孩子,却要抚养两个幼儿,生活的困境可以想象,挽救她先要为她点燃生活的希望!”未检科讨论该案时大家认为,应对李某作不批捕决定,并要给予救助。随后,该院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作出了给李某发放5000元救助金的决定。2011年12月20日,李某取保候审时,福清市检察院先发放1000元救助金,让李某回家照顾孩子。2012年2月13日,福清市检察院对李某宣布不起诉,并将剩余的4000元救助金发给李某。“带好孩子,尽一个母亲的责任,做一个守法公民。”李某上车时,检察官这样叮嘱。

  (本报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林丽 曾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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