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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经济法学年会在西南政法大学举行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1日08:53  法制日报 微博

  本报讯 记者蒋安杰4月5日,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第二十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重庆举行。

  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光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会长余远牧,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林中梁,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吴志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肖乾刚教授、张士元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教授,副校长刘俊教授、岳彩申教授等三百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卢代富教授主持。

  为期两天的会议中,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民生·发展·经济法”这一主题,以“民生·发展·竞争与消费者保护法”、“民生·发展·财税法”、“民生·发展·金融法”、“民生·发展·农村经济法”四个分论题为内容,分组展开广泛深入的研讨,提出了诸多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观点。

  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民生问题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和保障也是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意。当代中国的民生话题无论就其理论内涵还是就其政治语境,与中国古代的民生话语及孙中山提出的民生都有本质的不同。

  当代的社会发展以民生为本,而法治作为基本方略,对于破解各种各样的民生难题,发挥着自己独特的功能。

  法治要回应当代社会转型期中国的民生难题,另一方面法治在破解民生难题方面也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

  民生问题表面上是社会问题、经济问题,但就其实质而言是典型的权利问题,而权利正是法治的要义所在,按照德高望重的李昌麒教授的理论主张和学术观点,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从经济法的角度来看国家干预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发展,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民生的改善。要发展就是要要求国家的干预要适度,要求国家干预必须在法治特别是经济法法治的角度下进行,坚持国家干预的公共利益取向,坚持政府干预行为的法治化。

  付子堂教授说,民生问题关注国家社稷牵扯百姓疾苦,无论是就业、教育都与民生息息相关,都要用法治来保障。因此本届全国经济法学年会以民生和法治为主体意义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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