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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楼加装电梯可用公积金 相关意见稿征集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1日09:17  羊城晚报

  

  旧楼加装电梯可用公积金

  相关征求意见稿4 月24 日前征集民意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薇报道: 旧楼加装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解决。4 月10 日,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征求意见稿, 拟允许旧楼加装电梯也可提取公积金, 并就此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有意见和建议的市民可在4 月24 日之前将相关建议发到公积金中心邮箱。此外, 公积金中心还同时发布《广州住房公积金登记证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对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证给予规范, 切实保护职工权益。

  按照征求意见稿, 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 但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因增设电梯而产生的费用, 职工也应当自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时间之日起1 年内提出申请。

  “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一、申请条件

  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 可申请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1、职工是既有住宅的所有权人;

  2、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申请时间

  职工共同出资增设电梯后, 应按规定向广州市房管部门申请将增大的公摊面积记载在房地产权证上, 职工应当自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时间之日起1 年内提出申请。

  三、提取额度

  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职工申请提取的, 只能提取一次, 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既 有住宅有共有所有权人的,每个所有权人只能申请提取一次, 且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四、提取应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请人应当提交: 经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房地产权证、规划部门出具的报建批文、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发票、身份证、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配偶申请提取的,除上述资料外, 另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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