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贵州茅台将在全国设立自营公司,并将投资约1.8亿元建设茅台酒流通追溯体系。茅台力推自营公司,动机指向哪里?筹建自营公司能否遏制中间环节的超额利润?
中广网北京4月1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贵州茅台今天又公布了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投资设立国酒茅台自营公司的议案》。根据这份议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将分期、分批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国酒茅台自营公司。其中,首期投资不超过8.5亿元,在全国31个省会(首府)、直辖市设立31家全资自营公司。
除首期的31个城市外,茅台还将在计划单列市和经济发达的地级市设立自营公司。这些自营公司都将由贵州茅台的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负责在各地设立,公司类型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与零售。
根据今天公布的贵州茅台年报,去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已经设立13家国酒茅台自营公司,总投资金额2亿元。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人民大学市场营销研究中心副主任牛海鹏对此作出评论。
茅台建自营公司这算营销上的好主意吗?
牛海鹏:我觉得这应该是茅台根据市场的变化作出比较重要的战略调整,方向应该是好的。
有人认为目的不在于卖茅台酒,因为茅台根本不够卖,多少价都有人要,供不应求,而真正的用意有可能在于推广茅台贴牌的其他酒。这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大?
牛海鹏:我觉得这种可能性也许有,但是应该不是主要目的。因为茅台这两年整个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变化的核心是茅台从以前是一种选购品,现在大概也算作一种特殊品或奢侈品,这种所谓特殊品或奢侈品的营销方式跟普通的产品应该还是不太一样,全球来看,奢侈品厂家大多都采用专卖店体系营销产品。我想茅台如今的调整也是顺应了飞天茅台在市场上地位的变化而做出的像渠道策略方面的战略性调整。
贵州茅台设立自营公司,主要目的是什么?
牛海鹏:一方面是为解决近两年在整个茅台营销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另外也为长期发展。从近两年情况来看,一些主要问题,比方茅台渠道管理可能还比较乱,价格卖得也乱,另外假货比较多、比较泛滥,很多消费者可能不知道到底从哪儿能够买到真的。从长期来看,它要保证整个茅台的品牌形象,所以必须要对它的问题采取一些措施,使整个茅台品牌的长期发展有稳定、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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