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状告保险公司索赔40万
本报讯 (记者王纳)24岁的花季少女在除夕夜不幸坠楼死亡,警方最终排除了他杀可能。少女父母认为是意外死亡,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则认为是自杀,拒绝理赔。于是双方闹上了法庭,涉案保险金额达40多万元。
少女坠楼,究竟保险公司要不要赔?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事情发生在2011年2月3日,24岁的少女余某某凌晨,突然从东莞厚街住所内的房间飘窗坠楼,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警方尸检认定,其因感情问题坠楼死亡,排除了他杀可能性。
究竟少女为何坠楼?目前没有确凿的说法。据少女余某某父母在诉状中称,余某某的爱情、事业均处于蒸蒸日上的阶段,事发当日还是传统春节,出事之前还与父母通电话拜年,这种坠楼是典型意外。
余某某生前曾经购买了保险公司的相关险种,于是余某某父母向保险公司提出46万元的理赔申请。但是,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是余某某属于自杀,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一审法院认为,警方排除他杀可能,据此可以推定其死亡原因为不慎失足坠楼或者故意跳楼自杀。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余某某是因意外死亡,所以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此,余某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
死亡原因
仍是二审庭审焦点
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余某某的死亡原因依然是二审的庭审焦点。
余某某的父母上诉称,公安机关从来没有作出任何认定自杀的结论,“推断余某某自杀可能性较大”这一推断错误。
昨日的庭审,保险公司代表依然表示,根据警方的结论,余某某的死因倾向于自杀。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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