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发生3起暴力抗法
本报讯 (记者王鹤 通讯员交宣、龚宣)昨日,市交警部门向媒体通报,近段时间以来发生多宗“五类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车、拼装车和报废车)驾驶人妨碍警察依法执行公务事件。
4月8日中午,荔湾交警大队民警在人民路、一德路口依法查处“五类车”时,彭某(男,身体无残疾,没有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且身上带有伸缩棍、刀具等物品)突然驾驶残疾车逃窜,并撞倒执勤民警,导致民警右小腿受伤。彭某于当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4日,芳村交警大队民警在芳兴路开展“五类车”整治行动时,遭遇电动车驾驶人暴力抗法,致民警一人右眼眼角爆裂,一人右腿擦伤。犯罪嫌疑人何某、蒋某、邓某3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12日晚,荔湾交警大队民警在大德路整治“五类车”时,发现2辆无牌上路的残疾人三轮车,遂上前进行查处。在民警作出对涉嫌违法车辆实施暂扣的处罚决定后,2名无牌三轮车驾驶人当即电召十余名同乡前来抢车,造成一名民警右手受伤,随后民警将6名暴力抗法人员全部依法控制。胡某等6人随后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