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 30岁的何某是富阳人,与前妻虽然离异但仍一直和她生活在一起。3月31日晚,何某和前妻在富阳一起吃饭喝酒时,与其他客人发生争执,对方报了警。
和客人纠纷平息后,何某想驾车回家休息。当他摇头晃脑地上车操作,启动、挂挡、倒车……不料“嘭”地一声,车子尾部重重地撞到了停车场的围墙上,导致车辆受损。
何某的前妻看到车子受损很心疼,心想找保险公司理赔需要交警开出事故处理单,于是赶紧打电话给交警过来处理。
交警来到现场后,闻到何某身上酒气很重,可能涉嫌酒后驾车,便将何某带回调查。因为酒后兴奋,何某根本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于是他又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何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随后,何某被刑拘。
事后,何某承认在当天的晚饭中,自己喝了一瓶38°的劲酒和一瓶52°的白酒。据了解,何某驾驶的车辆登记在其前妻名下。何某至今不知是谁报的警。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何某近日被富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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