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储皖中刘百军《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近日举行。该草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新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学校也不得劝退、开除学生。
根据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收一年级新生,实行按照学生实际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制度;招收七年级新生,实行按照学生居住地相对就近、与小学对口接收、免试升入的制度。公办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学籍号一经编定,不得变更(转学、休学除外),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学校应按照学籍号随机编排教学班,禁止学校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等为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退学等。
有听证代表指出,草案中要求就近入学,实际中却又以户籍为主,这一矛盾亟待解决。
听证代表谢家放认为,大班额现象在一些优质学校十分突出,应尽量实施小班额教学。听证代表曾莉琼也表示,一些小学一个班就有七八十人,应对班额进行界定,规定每个班应当设置多少学生。对此,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草案将尽量不与户口挂钩,实现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草案还要求,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些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教育档案;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又屡教难改的学生,可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学校不得劝退、开除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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