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4月11日电记者吴亚东通讯员邱何娟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合议庭今天揭牌成立。今后,福州中院对繁简分流后的民商事案件,将由速裁合议庭按照快速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审限一般仅为2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
据了解,福州中院民商事速裁合议庭由一名分管副庭长,三名审判员和两名书记员组成。根据该院民商事速裁机制规定,每周进入速裁程序的案件将不低于每周二审民商事案件量的20%,这意味着速裁庭的人均办案数至少是一般业务庭的两倍以上。此外,速裁机制还规定,加大立案调解力度,送达可以采用电话、短信等简便形式。审理可以选择在固定法庭也可以在调解室,审理内容不受庭审程序的限制,裁判文书采用简易方式撰写。审结案件随结随报,每月存案数不高于当月新收案件的20%。
福州中院院长许先丛表示,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以及需要及时审判的案件,从大量民商事案件中剥离出来,进入程序构造简便、诉讼要件宽松、快审快结的快车道,有助于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审判压力、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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