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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撞人遗弃雪地致死获无期 死者伤势不重系寒冷饥饿而死 法院认定肇事者犯故意杀人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01:28  兰州晨报

  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2001年大年初一,张先贵驾车将七旬老人撞伤后,和岳父一起将老人运到河北,遗弃在涿州一处偏僻地段,导致被撞老人在雪地中挣扎两天后不治身亡。张先贵的岳父事发后自首,并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14年,而张先贵则在逃亡10年后落网。4月11日,记者获悉,张先贵因故意杀人罪被北京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开庭时,张先贵曾辩称,他之所以将老人遗弃,是因为当时他以为老人已经死亡,而自己又怕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因此坐牢。当时与张先贵同行的岳父母、妻子及小姨子和小舅子也都没有提出反对。

  据了解,老人的尸体在事发2天后被找到,当时尸体周围遍布着老人在雪地里挣扎留下的痕迹。尸体检验报告显示,老人是在10余小时前死亡的,他只是面部有表皮挫伤、皮下出血,死亡原因并非是因失血过多或者内脏损伤,而是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也就是说,老人被撞后并无生命危险,死亡的原因是救治不及时,以及被扔到大雪覆盖的荒地里,因寒冷和饥饿而缓慢死亡。因此法院认定,张先贵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赔偿死者家属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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