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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重病 法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3日02:19  扬子晚报

  劳动者患重病法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雇

  接听时间: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4:00

  在线律师:郑海华(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先生:我儿子在一水泥厂工作了十七年,今年因为精神病在医院治疗时,单位发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出院回家后我儿子因这件事导致精神病加重,在家里自杀,请问像我儿子这种情况单位能不能将他开除?

  郑律师:单位不能开除他。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单位在劳动者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你作为他的近亲属是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的。

  4月1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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