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一起“闯黄灯”行政诉讼案引发各界对于“闯黄灯是否违法”的质疑,对此,一些地方交警部门先后给出“违法”的答复。
然而来自民间的疑问依然不少,就此,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解疑释惑。
交警给出的“闯黄灯违法”说法,法律依据何在?
黄灯一样不可“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余凌云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黄灯是一种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的过渡性指示灯,其设置的目的是增加一段安全缓冲期。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这里面隐含另一层意思,黄灯亮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继续通行,如果你继续通行,就是交通违法行为。
“闯黄灯”罚款200元扣3分,执法依据是什么?
处罚有法可依
交警部门表示,对“闯黄灯”的违法行为罚款200元并扣3分,其严厉程度等同于“闯红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及计分标准中规定,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罚款200元并记3分。
判定“闯”的标准,是车前轮还是车后轮越线?
执法细节需进一步明确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把前轮作为判定标准,使得司机看到黄灯就紧急刹车,容易造成追尾;如果以后轮为标准,可能会造成车辆的前半部分停在了人行道上,占用一部分通行资源,反而会造成拥堵。
杨建顺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这是一个技术性问题,确实需要出台明确界定,需要专业部门来研究权衡,制定可行的实施细则。
余凌云:在没有明确细则出台之前,就看实践中执法尺度的松紧。把后轮作为标准更人性化一些。刹车一般都需要一段距离,多留给司机一点作出反应的时间和空间,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实际效果可能会更好。
为何对“闯黄灯违法”不知道甚至不理解?
交通法制教育有待强化
既然对于“闯黄灯”的判定、处罚都有法可依,且相关法律并非新近出台,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对此不知道、不理解?
杨建顺教授:我觉得是宣传教育没有跟上。从法学角度来讲,“闯黄灯”都具有可罚性,但执法理念上需要改进。以往,交警部门对“闯黄灯”极少处罚,因为闯的人太多;现在强调“闯黄灯违法”,明确要进行处罚,就显得太突兀。当务之急是积极主动地开展交通普法教育。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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