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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去年下半年房价是在为提高今年限价做铺垫?市国土局——
4月10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通告》(下称《通告》),随后有媒体将其解读为是在给今年下半年提高限价上限做铺垫,并称是地方政府再为楼市调控松绑。前日和昨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连续两次发文对《通告》进行说明,称每半年公布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属于例行工作,与限价措施毫无关联,并表示一直严格执行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文/记者齐华伟、秦松
图/记者罗知锋、于涛
媒体误读
“宣布2011下半年成交均价的背后是在给今年下半年提高限价上限做好铺垫……”
4月10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在《通告》称,“我市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城区7696元/平方米,镇区6290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算)。”
4月11日,有媒体发文对此解读称,“限价的确定与上年度商品房成交均价直接相关,即上年度成交价乘以当年GDP增速。业内人士分析,中山宣布2011下半年成交均价的背后是在给今年下半年提高限价上限做好铺垫。”报道还援引业内人士的话说,“如果中山一直坚持单价6590元的商品房才能备案,那么市区7600多元/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都不在范围,这是说不通的。政府其实是在暗示市场,7000多元的商品房未来是可以备案的。”
随后,该报道先后被《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央视等媒体跟进,并在网络上引来众多口水。
政府说明
“公布前一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与限价措施毫无关联”
前晚,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关于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说明》(下称《说明》)称,“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分为城区、镇区两个级别……2011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与2011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比较,城区下降12.75%,镇区下降4.04%。”
《说明》中表示,“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主要是作为核定征收税率和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依据,具体是:一是在房屋交易(包括商品房交易及二手房交易)时,将作为核定征收税率的依据之一;二是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将作为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
昨日下午,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发布情况说明,称“这一常规性的公告却被一些媒体误读,歪曲为‘执行新‘豪宅’标准’、‘低调托市’、‘变相为房价松绑’,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并表示,每半年公布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属于例行工作,公布前一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与限价措施毫无关联。此外,这份情况说明还表示,今年一季度中山市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同比、环比均呈下降趋势,“我市一直坚定不移地严格执行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并已经取得积极成效。”
记者观察:
一些媒体将按套内面积均价与建筑面积均价混为一谈
记者注意到,这些媒体的解读除将去年下半年均价错误地理解为今年下半年均价外,还将按套内面积计算的均价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均价混为一谈。如果按照一般住宅约85%左右的实用率计算,7696元/平方米的套内均价对应的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均价约为6542元/平方米,低于6590元/平方米的限价标准,不存在“7600多元/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都不在范围”的说法。
据悉,根据省的有关规定,能否享受税收、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政策,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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