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回欠款,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讨债部”员工来到兰州,欲拖走客户赊购的挖掘机。4月18日凌晨,十几名员工冲入西津西路一家挖掘机修理厂内,拖走了一辆他们早已盯上的“目标”挖掘机,不料却拖走了一辆属于他人的挖掘机。
夜深人静挖掘机修理厂遭“抢”
4月20日,记者从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了解到,4月18日凌晨3时许,西津西路兰州实力挖掘机修理厂的员工正在厂内熟睡,突然被厂门口一阵响声惊醒,随即,10多名男子便冲进厂区,在控制住所有工人的同时,切断了工厂内的所有固话线,并让所有工人交出手机。随后,一部分男子负责看守工人,另一部分男子则前往院内将一辆三一牌挖掘机开走。在监控录像中记者看到,这伙男子将挖掘机开出厂区后,随即用早已准备好的一辆拖车拖走。
4月19日,被“抢”挖掘机机主得知消息后,立即前往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报案。在调查中,机主谢某称,遭抢的挖掘机价值110万元,是其2003年在合肥湘元工程机械公司购买的,购买时一次性支付了全款,不存在债务纠纷。同时,兰州实力挖掘机修理厂的楚经理也表示,修理厂也未和任何人结怨,同样无债务纠纷。
来兰“追债”错“抢”他人挖掘机
采访中,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队长许新攀告诉记者,办案民警调查获知,由于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挖掘机首付款额度较低,因此,仅在甘肃省便有200多台挖掘机是此公司所售。为了及时追回债务,该公司专门成立了一个“讨债部”。在调查中,办案民警在修理厂内发现了一郭姓女子在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购买挖掘机的购买资料。与郭某本人取得联系后民警得知,郭某至今还欠着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万元左右的车款。
据办案民警介绍,郭某所购挖掘机的型号与谢某遭“抢”的挖掘机型号完全相同,两辆挖掘机先后在兰州实力挖掘机修理厂进行维修,而且停放的位置完全一样。4月16日,当郭某的挖掘机修理完毕开出修理厂后,修理厂的工人便将谢某的挖掘机停放在了相同的位置。就这样,4月18日凌晨3时许,当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讨债部”员工前来“抢”夺挖掘机时,错将谢某的挖掘机“抢”走了。
在调查中,郭某曾告诉办案民警,4月19日下午,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讨债部”的王主任曾经给她打过电话,称“抢”错了挖掘机,搞得郭某莫名其妙。随后,办案民警与王主任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王主任承认“抢”错了,并表示愿归还谢某的挖掘机。
目前,七里河公安分局刑侦三中队民警正在督促合肥湘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讨债部”尽快归还误“抢”的挖掘机。
本报记者 刘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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