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都市时报》报道去年8月备受关注的“昆明市发改委官员艳照门”事件,近日尘埃落定,主谋宋某犯敲诈勒索罪,被五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
偷拍官员淫乱视频进行敲诈
去年7月31日,有人发帖爆料称,自己无意获得昆明某发改委官员的“艳照”,并随帖子附带了3张照片,照片中多名男女赤身裸体。随后,艳照主角昆明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成建军浮出水面。又经过警方侦破,艳照门主谋宋某被抓获。
五华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五华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宋某敲诈勒索已非首次,并且手段相似。
2011年4月28日,宋某将偷拍设备交给陈某(女),唆使拍摄其与他人淫乱的录像。当晚8点左右,陈某与他人在昆明市西山区南坝路某房间内聚众淫乱,其中就有昆明市发改委官员成建军。陈某偷拍了聚众淫乱现场,并将视频交给宋某。随后宋某以他人名义谎称其与陈某是夫妻,还因陈某和成建军发生性关系而患上性病,向成建军勒索医疗费6.3万。
因成建军拒绝支付勒索金,宋某未能得逞。2011年7月31日,宋某将此次聚众淫乱的视频发布在互联网“天涯社区”等论坛上。
涉案11.3万元获刑3年多
2011年8月8日,宋某在河南省洛阳市的住处被警方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宋某刑事责任。宋某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其辩护人提出案件中受害人确有淫乱事实,具有一定过错;宋某在犯罪中属于动机转化,且未遂,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宋某敲诈私人财物数额达11.3万元,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2012年3月31日,五华区法院判决:宋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10个月。
另外,2011年8月9日昆明市纪委常委会议暨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成建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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