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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征地 村民求助微博名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1日04:09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2-04-21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黄艳

  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就村民诉求予以回应,称万亩果园只征农用地不存在房屋征迁

  信息时报讯(记者 黄艳)广州海珠区土华村一村民不满万亩果园征地补偿标准,发微博求助微博名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随后,于建嵘将该网友反映的问题转发在微博上。 对此,海珠区政府昨日对村民诉求一一作出回应,表示不存在房屋征迁问题。

  村民微博求助:“政府超低价收回耕地”

  于建嵘昨日发了一条微博称,网友“想飞不想做超人”向其反映广州市海珠区万亩果园征地问题。这名土华村村民在微博中称:“政府以超低价格收回耕地,街道村委还要提取留用金,这样计算下来每平方米500元不到。每人分到的钱大概5万元至6万元之间”。“收地宣传员跟我们说会买社保,但买的是最低档次,而且没有医保。收完我们的耕地,据说还会收我们的住房”。

  “想飞不想做超人”网友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一家4口人,只有1亩地。父母以往靠种龙眼赚取一点收入,我和妹妹在外打工补充家用。现在失去耕地,父母没有一点收入来源了。”他说,补偿款要一年内分几次支付完。至于住房是否会被征收,他称,村里人都这样说。

  海珠区政府:征农用地不存在房屋征迁

  昨日, 海珠区政府回应称,万亩果园保护征地是经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同意,国务院批准的,合法合规。由各经济联合社按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及本社章程进行表决。如果表决不通过的经济联合社,政府将暂缓对该经济联合社征地,被暂缓征用的土地,仍严格执行农用地的规定。

  海珠区政府表示,万亩果园保护征地采取“只征不转”的方式,征用的全部是农用地而非经济建设用地,不存在房屋征迁。据悉,本次万亩果园征地标准是根据《广州市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指导意见(试行)(穗国房字〔2012〕109号)》要求,经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参照区内重点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制定的。

  记者了解到,万亩果园征地土地补偿费为24.5万元/亩,青苗补偿费为6.25万元/亩,鱼塘鱼苗补偿费为0.8万元/亩,农田水利设施补偿费为1.1万元/亩。农业生产用房屋及建(构)筑物参照海珠湖征地补偿标准。

  海珠区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被征收的土地不尽相同,社员股民人数也不相同,不同的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社员股民所获得的人均征地款也会不同。”

  提留用金须经过半村民通过

  至于街道村委提取留用金问题,海珠区政府表示,根据有关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征地各项补偿费的使用和收益分配办法,必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各经济联合社提留土地补偿费等征地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各社村规民约落实。

  提取多少,比例占多大?海珠区政府则表示,具体提取比例均经过社员代表会议民主集体表决通过的。据介绍,万亩果园保护征地补偿资金将由海珠区财政局按照各经济联合社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指定的账户直接划拨到各经济联合社,不经过区其他职能部门及街道,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不会对征地补偿款进行截留、提留。同时,将由区纪检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全程监督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和分配。

  暂无政策规定解决医保

  针对被征地社员的社保政策,海珠区政府表示,区政府将根据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人员的社会保障政策,维护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但目前国家、省、市相关政策仅规定解决被征地人员的养老保险资金,暂没有政策规定要解决医保资金。

  记者了解到,万亩果园保护征地涉及面积约为10762亩,共涉及土华、东风、赤沙等8个经济联合社,1万多户3万多人,征地面积之广,涉及人数之多均为当地历史之最。征地后,经济联合社将获得征地面积10%的经济发展留用地,从而壮大集体经济,提高社员收入。

  海珠区政府最后表示,对于存在的问题,欢迎万亩果园被征地广大社员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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