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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发首张“财产保护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1日08:30  正义网-检察日报

  孔博

  据新华社广州4月20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惠州市中级法院19日对一宗离婚案件的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用问题作出二审裁定,责令罗某每月从社保局发放的退休金中划拨700元到指定账户,作为其女儿的抚养费,且处理个人房产前必须保障女儿的抚养费用。这是广东法院为充分保障离婚案子女的生活发出的第一张“财产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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