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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居老人频受侵害亟需重视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1日09:35  法制日报 微博

  ■ 编者按 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壮年进城务工,留守老人逐渐成为农村主要人口,与此同时,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也愈加凸显:一方方面,老人容易成为受侵害的对象;另一方面,处于精神空虚状态的老人,也容易成为侵犯他人的主体。农村留守老人问问题亟待引起社会重视。

  本报记者余东明王家梁本报通讯员王自广

  “2月2日晚上九点多,我从我妹妹家喝完酒回来,路过官庄村,走到村北一个小矮屋门口,看见屋里还亮着灯,一个老太太走来走去收拾东西,我就断定这个屋里只有老太太一个人住。由于院墙低得和没有差不多,我一抬腿就迈进了院子。”

  4月16日,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侦监科办案干警依法提审了涉嫌强奸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羞愧地供述了自己在一处农村“老年房”(老年人独住的房屋———记者注)侵害一位69岁老人的作案经过。

  通过提审刘某,办案检察官胡贯理再次听到了“矮房子”、“独院”、“院墙低矮”、“距离村子很远”、“没人过来照应”等一些对“老年房”特征的供述。

  进入2012年以来,胡贯理已经办理了多起犯罪嫌疑人在“老年房”侵害老人的案件,而郯城县检察院侦监科共办理此类案件达11件。令人吃惊的是,不同类型的作案手段和年龄差别很大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对“老年房”的场景供述差不多。

  今年1月13日23时许,29岁的犯罪嫌疑人郑某趁老龄妇女戚某丈夫外出之机,爬矮墙进入戚某在村外的“老年房”内,采用“掐脖子”、“铁锨压腿”等手段对戚某进行威胁、恐吓,将戚某强行奸污。郑某被检察机关依法从快批捕。

  2月4日23时左右,均是19岁的被告人张某和张某某在一起打牌输钱之后,翻墙进入独居村外的受害人老刘的房内实施盗窃时,被刚刚从村内回来的老刘堵住,老刘当即大声呼救,张某二人掏出水果刀对受害人进行威逼,并对60多岁的老刘拳打脚踢,最后将两只老母鸡和一头奶羊强行抢走。张某二人由盗窃转为抢劫。

  ■案意点击

  办案检察官认为,老年人因独居而受到侵害的问题亟需社会关注。作为子女不能只为了自己的小家庭安逸、省心就让父母搬到“老年房”居住。即使是非要让老人搬过去,也要把房子尽量建得好一些,院墙垒得高一些,距离村内近一些。平时当子女的要多留心,不能让不法之徒有空子可钻。同时,还需加强治安联防工作,组成义务巡逻队,配合基层派出所进行夜间治安巡逻,有侧重地对“老年房”进行治安防范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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