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4月20日电记者阎志江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今天召开2012年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提出要为贵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
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亚东提出,全省政法机关要更加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放到省委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推进、落实;切实做好减少“触点”、隔阻“燃点”、清除“爆点”工作,把“保境安民”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按照“软管理”与“硬管理”两手抓的要求,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贵州特点、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新路子,推动从整体上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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